包養 本包養網 報包養網 訊(青島財經日報包養網 /青島財經網記者 張海杰 通信員 姜魯艷 馮欣)購置包養 假警用物品,謊稱本身是差人,包養 說謊取一賣淫女100元,并與其產生性關系,42歲無業男人孫某因冒名行騙罪近日被李包養 滄區國民法院判處包養網 有期徒刑一年。此前,孫某因犯欺騙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,并處分金國民幣兩萬元。
據清楚,2014年8月中旬以來,出獄后仍不思悔改的孫某購置了警服、手銬、仿真手槍及差人證等假警用物品,預包養 謀假充差人停止包養網 冒名行騙。包養網同年9月10日12時許,孫某至本市李滄包養網 區朝陽二歧包養 路賣淫女王某處,向包養網 其出示“差人證”及其他假警用物品,謊稱本身是差人,說包養謊取王包養 或人包養 平易近幣100元,并與其產生性關系。同年9月12日8時許,孫某被平易近警抓獲。犯法嫌疑人孫某到案后包養網 ,對包養網 其犯包養網 法現包養網 實招認不諱。
2014年12月包養網 26日,李滄區國民包養網 查察院在告狀書中指控原告人孫包養網 某犯冒名行騙罪,向法院包養網 提起公訴。庭包養 審中,原告人孫某對公訴機關指包養 控的罪名及犯法現實無貳言,但懇求對其從輕處分。
法院包養網 經審理以為,原告人孫某的行動組成冒名行騙罪包養 ,應從重處分包養 ,鑒于其到案后照實交接罪惡,可酌情從輕處分包養 。據此,法院作出上述判決。
原題目:賣淫女遇假差人財色盡掉